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国家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工具,也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的关键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秩序,还能够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安全。
一、申请程序
1、申请主体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申请机关
根据运输类型的不同,申请机关也有所区别:
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审查期限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许可结果
1、许可通过
予以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2、许可未通过
不予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特殊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这一规定为小型货运经营者提供了便利,减轻了其行政负担。
一、车辆要求
1、基本技术要求
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特殊运输要求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驾驶人员要求
1、资格要求
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安全管理要求
申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这些条件的设置旨在确保道路运输经营者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和管理能力,从而保障道路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多重随机标签